苗族跳香
苗族跳香,源于湘西苗族最具代表性的祭祀舞蹈,是慑于自然不可抗拒的威力,为了缓解恐惧意识,祈求神灵的保护,而敬奉神灵的一种民俗活动。泸溪苗族跳香主要流传在县内的白沙镇、八什坪乡、梁家潭乡、洗溪镇、潭溪镇、小章乡、武溪镇及周边县域,还有古丈、吉首、花垣、凤凰及沅陵、辰溪等县市苗族聚居区,泸溪跳香白沙镇较为完整。
泸溪县古属楚地。楚人“重淫祀,信鬼神”,故巫傩文化盛行。苗族跳香,其历史渊源可谓久远。苗族先民们,慑于自然不可抗拒的威力,为了缓解恐惧意识,只能祈求神灵的保护,于是,便创造了神。从跳香敬奉的神灵来看,有360座木雕神像,分别是天王、地王、人王、谷王等诸多神像;还敬请三清三虚祖师八方神灵等。先民敬奉的诸多神灵,其主旨就是请神保佑,消祸禳灾。
东汉王逸在《楚辞补注》序中说:“……昔楚国南郢之邑,沅湘之间,其俗信鬼而好祠,其祠必作歌舞以乐诸神。”从屈原的《九歌》记述的内容来看,祭祀的时间是秋天,祭祀的神和主持仪式的人等,与跳香的祭祀内容是相同的。由此可推断,跳香的程式,最迟在战国时期已基本定型了。否则,屈原就不可能写出《九歌》那样的传世名篇了。
由于农耕文化的发展和商业的繁荣,跳香的程式在传承中也就不断完善和成熟,由初始期的求神发展、转变到娱神以至融进道教、佛教的相关内容,也就是很自然的了。
泸溪苗族跳香,从农历九月中旬至十月中旬止,时间将近一个月。但做东的村寨,只跳一天或三天,因跳香的主角是老司,尤其是功夫高的名老司更是忙不过来,跳完这村跳那村,故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。泸溪苗族举行跳香舞活动的隆重程度,不亚于过春节。
苗族跳香,亦是一项大型祭祀舞蹈,全过程以老司独舞(旋场)为主,其间加入多人舞和群舞。它和傩舞最显著的区别是:傩舞只一人至多二人;而跳香则是老司将多人舞、群舞有机地结合起来,并形成独特的舞蹈。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,由原来的只用独鼓一种打击乐伴和牛角发展到明清时,逐渐吸收了大锣大鼓、民间武术和辰河戏唱腔及唢呐。
《辰州府志》载:“十月朔日剪纸为衣,具备酒肴奠于坟茔……是月望日农家祀五谷神,曰降香……”,跳香主祭五谷神,同时敬奉傩公傩母,有的敬盘瓠辛女。跳香,一则庆祝当年五谷丰登,感谢各方神灵庇佑;二则是祈求来年风调雨顺、五谷丰登、驱邪祛灾、六畜兴旺、人丁安宁。苗族跳香在跳香殿(又名丰登殿)内外进行。跳香殿设神台,家家户户把事先做好的香糍粑、香豆腐摆放在神台上。糍粑用糯米、粟米(象征金银)做成狗、牛、猪、羊、龟形状,还做小香粑叠放成宝塔状。
泸溪苗族跳香,反映了当地人们崇尚自然、敬畏天命和对幸福、安康生活的执著追求及纯朴、勤劳、团结的民族精神,体现了独特的地域文化,传承着民族文化传统,具有极强的民族凝聚力,而成为维系民族精神的纽带。
2008年,苗族跳香被确定为湖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。